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廊坊政法 >>

永清法院:“花式”送达 质量与效率并重

发布时间2024-01-25 15:00 来源: 河北法制网

□ 郑钰凡

送达是审判、执行工作的基础,不仅关系到诉讼程序的推进,更关系到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及时兑现。针对电子送达、邮寄送达无法送达的案件,永清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工作方式,转变工作思路,最大限度提升送达工作效率,确保送达程序合法准确,取得了良好效果。

两地联合

“送达+调解”有收获

1月3日,永清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赴辽宁省铁岭县,使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送达同时顺利和解。

永清法院执行一庭干警一行来到铁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该院干警协助下约见了永清法院执行局依法受理的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送达签署执行文书后,法官通过释法明理,使其当场履行20万元标的款,并表示剩余47万元按月偿还履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巧借力

亲属签收推进度

永清法院曹家务法庭依法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涉案当事人因异地刑事案件被羁押外地,其家属预留电话拒接来电,邮寄送达材料都被退回,委托送达又耗时太长。

1月8日,法官联系曹家务乡某村委会,在村干部协助下来到当事人家门外,经过和其邻居拉家常的方式了解到,当事人家属下班时间不确定,但每天晚上都回家。得知情况后,法官和书记员决定在门外蹲守。晚上8时,干警终于见到了下班回家的当事人家属,表明来意后经过一番释法明理的劝说,其亲属看着被冻得直跺脚的法官转变了态度,积极配合文书签署,最终完成送达工作,为此次送达行程画上圆满句号。

错时段

上门送达解难题

永清法院永清法庭为破解传统送达中当事人工作日不在家的难题,打破8小时工作机制,牺牲中午、晚上、休假等休息时间,以“你下班我上班”方式错时上门送达。

1月7日星期日晚上8时,法官带着书记员来到当事人家中,就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上门送达,成功将相关法律文书送到当事人手中,并在送达过程中反复做其思想工作,最终成功劝导其主动履行责任、及时化解纠纷。

为提高送达工作质量和效率,永清法院主动克服困难,积极拓宽送达渠道,为有序开展审判、调解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关键词: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手机